重要提示: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服务补充协议及支付服务费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发起行”)签订的《村镇银行服务补充协议》,并同意支付其为本行正常运营而提供的管理、协调、保障、咨询等各类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74220.77元,为本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 万元)的1.43%,构成本公司银保监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陆海燕、孙挺因关联关系已签署《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声明》。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527.62万元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64.89%,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公司应为本行的关联方,该关联方与本行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次发生的服务费支付属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现有服务类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特此公告。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